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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童餵馬遭咬斷食指 味全判賠75萬元

1歲童餵馬遭咬斷食指,味全判賠75萬元。(記者陳昀擷取自柳晴文臉書)

1歲童餵馬遭咬斷食指,味全判賠75萬元。(記者陳昀擷取自柳晴文臉書)

2018/12/17 15:1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VIVA電視購物台前主持人柳晴文,去年3月帶著1歲多的兒子到桃園楊梅的埔心牧場遊玩,沒想到餵馬時,馬兒竟咬斷兒子的右手食指,柳晴文夫婦代兒子向埔心的母公司味全公司提告求償345萬元,台北地院認定味全應負7成責任、男童母親過失佔3成責任,今判味全應賠償75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3月5日下午2點多,柳晴文把兒子抱起,讓他跨坐在木製柵欄上餵馬,馬匹卻突然把她兒子的右手食指也咬斷吃下肚,她抱著兒子急奔牧場的醫護室救護,醫護室卻沒有醫護人員在場,其他員工幫忙找紗布止血,協助她把兒子送到林口長庚醫院救治,幼童食指第2指節確認截斷,無法恢復,住院9天才出院。

幼童父母主張味全公司未設置加高柵欄、防護網,以確保遊客與馬匹保持安全距離,木頭欄杆高100至120公分,大約要6歲才會達標,牧場並未禁止6歲以下兒童餵馬,馬場周邊警告牌的位置不佳且數量不足。

家長主張,餵食區的木欄杆上並沒有「禁止攀爬」的警示標語,或提醒遊客注意事項,又未配置工作人員指導正確的餵食方式,以防止遊客因餵法不當而遭馬匹咬傷,更沒有常備的即時救護醫療人員,認為味全應負賠償之責,求償醫療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和3倍的懲罰補償金,共求償345萬元。

味全答辯,馬場欄杆確實有「禁止攀爬」警語,餵食區的明顯處也有「馬場注意事項」告示牌,載明:「因馬匹容易受到驚嚇,接近馬匹時動作放慢,避免觸摸嘴巴以免被咬傷…手拿草和胡蘿蔔最尾端餵食馬匹,勿和馬匹拉扯食物…飼料放在手掌心,手攤平即可餵食…餵食時請勿跨坐欄杆上」。

味全又稱,餵食區是以雙重柵欄隔離馬與消費者,間隔80公分,且馬並不是兇猛動物,依一般通常合理使用,應不會有危險之虞,無須架設高柵欄或防護網,其他休閒農場的類似,通常也是這樣做;醫護室有2名常備護理師,只是案發時在處理其他救護才暫時離開,接獲通報後也馬上趕回來,工作人員也在第一時間叫救護車並陪同送醫。

法官認定,味全公司應能舉證證明符合當時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及無過失,否則就應就負賠償責任;依據監視器畫面,當時幼童是在外側圍籬,剛餵完一支草料,右手還沒將下一支草料向前遞出去餵,只因手持草料,就被突然伸長頸部、馬嘴直達他身前的馬咬傷手指。

判決認定並非幼童母子違反注意事項,例如未放慢動作、觸摸馬匹嘴巴等不當舉動,才導致馬咬人;隔離80公分並不能隔離、防止馬咬到消費者的手指,但幼童之母未盡注意義務,也應負3成責任,味全應負7成賠償之責,但認為3倍懲罰性補償金過高,以0.5倍為宜,因此判味全公司應賠75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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