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偷走2百元坐墊 慣竊女被判關3個月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女5年內再次犯罪,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去年才因觸犯竊盜案件被判關3個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卻不知悔改。今年7月開車路過基隆市七堵區時,發現陳姓被害人將價值約2百元的坐墊晾在騎樓,竟然下車將坐墊偷走,陳女發現坐墊失竊,報警處理。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王女5年內再次犯罪,屬於累犯應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56歲王姓女子去年才因觸犯竊盜案,被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卻繼續犯案,且連2百元的坐墊都不放過。案發當天經過陳女晾坐墊的騎樓時,竟將坐墊偷走,藏進車內後開車離去。
所幸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發現王女車牌,以車尋人終於將她約談到案,訊後將她移送法辦。
法官認為,王女有多項犯罪前科,且5年內再犯素行不良,加上犯後未賠償被害人損失,亦未取得被害人原諒,態度不佳,故判處王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