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母淋熱水虐死7歲兒 判刑10年半定讞
新北市新莊區27歲單親人母李庭瑜,去年6月只因7歲兒子小傑(化名)不乖乖聽話打掃,竟和同居人多次持鐵管、鐵架毆打幼子,甚至施以毛巾曚頭、澆淋熱水酷刑,將他活活凌虐致死,一、二審皆依故意傷害兒童身體致死罪,將李庭瑜判刑10年半、李孟軒12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27歲單親人母李庭瑜,去年6月只因7歲兒子小傑(化名)不乖乖聽話打掃,竟和同居人李孟軒多次持鐵管、鐵架毆打幼子,甚至施以毛巾曚頭、澆淋熱水酷刑,將他活活凌虐致死,一、二審皆依故意傷害兒童身體致死罪,將李庭瑜判刑10年半、李孟軒12年半;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李女2人從去年4月開始,即屢因小傑不受教,多次以鐵管、鐵製手機架、安全帽毆打他;同年6月3日,李女和李男叫小傑去打掃、做家事,阿強不聽,換來「鐵管伺候」,2個大人命令他在廚房打地鋪,不准回房間睡覺,隔天早上,李男發現小傑自己回房睡覺,氣得用手機自拍架,毒打男童,再命令他去做家事。
被打醒的小傑一時回不過神,李男以為他在「抗命」,又用水瓢盛裝滾燙的熱水,朝著小傑頸部、身體猛潑,小傑被燙得哇哇大叫,在屋內抱頭竄逃,但仍逃不過毒爪,李男跟在後方追打小傑,將他壓制在地,再用浴巾包住他的頭部「蓋布袋」,毆打他頭、胸、腹、背部,還出腳狠踹。
李女見狀,不但未阻止,還聽從李男指示,也拿熱水燙小傑,致使小傑再次被燙傷;2人未將渾身傷痕累累的小傑即刻送醫,直到同日晚上發現小傑已無呼吸,才趕緊送醫,但已回天乏術;警方案發後在現場找到毒品殘渣袋和吸食器,李男也曾因吸毒勒戒而獲不起訴。
2人在一審時即已坦承犯行並表達悔意,新北地院認為2人只因幼童不聽從管教,為了洩憤而凌虐兒童致死,惡性重大,去年11月判李女10年半徒刑、李男12年半;高院今年9月維持原判;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二審判決理由已交代完備,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今年9月二審宣判時,李庭瑜、李孟軒被提訊到庭聆判,在庭內均神情嚴肅,還押時也低頭不語,李男因無臉面對鏡頭,還特地拉起衣服遮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