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有沒有主動跟父親聯絡?王文洋兒子當庭:個人隱私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2018/10/30 11:2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近1年以來,始終見不到他與已分手的「人生伴侶」呂安妮所生的19歲兒子王銓勵,且他替王銓勵安排去英國留學,王銓勵也沒去報到,王文洋質疑一切都是呂安妮主導,控告呂安妮違反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罪,以及第304條強制罪;台北地檢署根據王銓勵證詞,認為王銓勵的行動未受母親影響,今以罪證不足為由將呂安妮不起訴。

本月16日,北檢首度傳喚呂安妮母子,王銓勵被問到有沒有主動跟父親王文洋連絡?以及有沒有赴英國留學等計畫?王銓勵均不願透露,僅當庭回說:「個人隱私」。

王文洋指控,呂安妮涉影響他與王銓勵父子見面,涉嫌可處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的和誘罪;以及同樣可處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的強制罪;王文洋提告的2罪,均屬於無法撤告的非告訴乃論之罪。

但王銓勵日前出庭作證時,被檢方問到有無被母親限制行動等問題時,王銓勵均證稱母親沒有限制他與父親見面,也沒有限制他的行動自由,不解父親為何會對母親提告。

至於被問到有無依照父親安排,赴英國留學?以及最近一次與父親聯繫是什麼時候、有無主動與父親連絡?針對有無赴英國留學一事,王銓勵庭訊時沒正面答覆有無打算出國讀書,僅簡單回說,求學是個人隱私。而有無主動與父親聯繫等問題,王銓勵也不願透露細節,也以個人隱私為由帶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