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74歲婦人近2千萬 資深演員王盛弘判2年半確定入獄

騙74歲婦人近2千萬,資深演員王盛弘判2年半確定入獄。(示意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資深演員王盛弘被74歲王姓婦人指控,以「在美國開刀需手術費」、「胞弟病危」等理由,詐騙1993萬元,王開庭時,曾辯稱「我們是情侶」,但法官不採信,高等法院今依詐欺罪判王男2年6月徒刑定讞,宣判後,高院也立即通報移民署將他境管,以利執行入獄。
71歲的王盛弘拍過多部廣告與電視劇,王姓老婦指控,7年前經人介紹認識王盛弘後,王從2012年5月7日起,佯稱「因胞弟病危須前往美國」、「其胞弟死後有遺產分給我」等謊話,向她借錢,她信以為真,陸續借他三萬、五萬不等款項。
王婦指出,不久,王男又以「人在美國開刀需要手術費」等理由,騙取她匯款數萬元至40萬元不等款項,她前後共匯款200次,共被騙1993萬8000元。王婦氣憤說,她後來發現王男人根本就在台灣,並無他所說的事實,才知道受騙,因此報警提告。
審理時,王盛弘曾否認詐欺,表示自己不是罪犯,指和王婦是情侶關係,感謝王婦照顧他。後來,王男表示,確有編一些故事向王婦借錢,是因為個人賭債而借款,若說實話,王婦應該不會借錢。
王婦訴苦說,借王男款項大多是貸款而來,「被他騙得很慘」,生活陷入困境。一審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6月,王男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判決指出,王男利用王婦對他的同情,騙取她匯款200次近2000萬元鉅款,犯罪事證明確,因此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