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開鍘! 吸奶法官胡景彬、嫖雛妓檢察官蔡曉崙均免職
司法院職務法庭稍早宣判,「吸奶法官」胡景彬因涉嫌收賄賣案,遭判刑16年定讞,而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崙則涉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媒介性交易,兩人均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圖為司法院外觀。(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首次上稿 18:29
更新時間 18:50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吸奶法官」胡景彬因涉嫌收賄賣案,遭判刑16年定讞,而彰化地檢署前檢察官蔡曉崙則涉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媒介性交易,同樣重創司法形象,司法院職務法庭稍早宣判兩人懲戒案,兩人均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職務法庭判決指出,胡景彬與妻子王素緞尚未離婚,就又與女子鍾文淨同居,接著又再與女子黃月蟾交往及同居,雖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定免付懲戒,但仍屬行為不檢,損及司法形象。
此外,胡景彬被查獲未申報的4千萬財產後,始終未能誠實供述來源,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4年6月,另又於台中高分院法官任內賣案收賄,被判刑16年確定,相關行為均違反法官倫理且情節重大。
至於檢察官蔡曉崙,在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任內,不但曾與未成年女子性交易,還媒介該女子與其他男客性交易5次,另還媒介成年女子性交易多達30多次,甚至穿著檢察官背心到警局,替性交易被逮的女子關說。
職務法庭認為,蔡身為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的檢察官,本當端正言行,但他卻不思自持,傷害檢察官形象與社會善良風俗甚鉅,違失情節嚴重,也應免除檢察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