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外勞盜伐扁柏僅他被抓 遭判刑1年8月、罰900萬
愈來愈多逃逸外勞淪為山老鼠,大撈一筆再返回故鄉,圖為盜伐現場,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越南籍逃逸外勞段文留(DOAN VAN LUU),去年3月29日與5名逃逸外勞,到東勢林管處管理的大甲溪事業區第6林班地內,盜伐台灣扁柏,再切割成33塊,市達86萬餘元,6人背著木塊下山,被巡山員發現,趕緊棄置木塊逃逸,不料,因女友懷孕將被遣返,想大撈一票,再與女友一起返國的段男,卻把毒品吸食器丟在現場,警方從吸食器採集唾液,比對出段男所為,其餘5人尚未到案,身份也不詳,法院依森林法判處段男1年8月徒刑,併科900萬元罰金,執行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逃逸越南籍外勞段文留,去年3月29日與5名逃逸外勞,使用鏈鋸砍伐公告為貴重木的扁柏,隨後將扁柏分割成33塊,其中16塊丟在山溝,另17塊由6人背下山,當天上午10時許,被東勢林管處梨山工作站人員發現,6人趕緊棄置木塊逃逸。
工作站巡山員會同警方,在現場找到木塊與一個腰包,裡面有毒品吸食器與無線電、行動電話等物品,員警採集吸食器的唾液化驗基因,比對出是段男,再依據段男撥打行動電話的基地台位置,在梨山地區查獲躲藏的段男。
檢方偵查時,段男全盤否認,台中地院一審時,段男承認部分犯行,他否認盜伐林木,僅承認搬運林木下山,他還宣稱在台灣的女朋友何氏花已經懷孕,將被遣返回越南,他的經濟狀況差,才會鋌而走險,台中地院一審依違反森林法,判處徒刑1年8月,另外,再依據6人盜伐林木的市價86萬餘元,處10至20倍的罰金,併科罰金900萬元。
段男不服判決上訴二審,宣稱自己也是被害人,是2名同鄉邀他去背木塊,他尚未拿到酬勞就被逮捕,他是被同鄉誤導而犯罪,聲明從輕量刑,但台中高分院仍認為,他雖坦承部分犯行,也供出2名同夥名字,但犯後態度仍欠佳,維持一審的1年8月原判,併科900萬元罰金,執行後驅逐出境,全案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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愈來愈多逃逸外勞淪為山老鼠,大撈一筆再返回故鄉,圖為盜伐現場,與本案無關。(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