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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離婚不顧兒 多年後卻要兒負擔醫療費

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國小時父母離異與母生活,經濟困頓,曾靠泡麵果腹。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國小時父母離異與母生活,經濟困頓,曾靠泡麵果腹。示意圖。(資料照)

2018/07/27 15:4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自小雙親離婚,與母親相扶持,經濟困頓,父親卻隔多年要求負擔醫療費,雙方因此對簿公堂,經台南地方法院裁決,免除林男扶養父親義務。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2001年就讀國小的林男父母離異,跟隨母親生活,但小六畢業後生活困頓,而曾向其父要生活費,卻因父親更換手機號碼而失聯,兩人被迫搬出租屋處。事後母親曾外出工作,但體力總無法負荷而離職。

林母出庭表示,為讓林男讀書,而請求前夫給予金援,雖曾透過親戚拿到2萬元

,但母子倆搬離台南後,對方就沒再給過了。

林男表示,國中時連健保費繳不出,曾發高燒也沒錢看醫生,註冊費靠老師代墊再向學校申請。高中靠社會補助度日,吃泡麵果腹,而母親多次因金錢問題被房東、親戚羞辱。

對於支付父親醫療費,他指出,17歲接到警方通知,得知父親因腦中風住進加護病房,沒想到大伯父卻要他負擔所有醫療花費,讓他無法接受。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孩成年前,父母有養育責任,林男父親卻無正當理由就放任小孩與前妻自生自滅,再要求支付醫療費用實屬不公,因此裁定免除林男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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