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16歲少女偷化妝品被逮 逃跑咬傷店長強盜罪起訴

    台中市一名女高中生到寶雅門市行竊還咬傷店長,被以準強盜罪起訴,示意圖,非案發商店。(記者楊政郡攝)

    台中市一名女高中生到寶雅門市行竊還咬傷店長,被以準強盜罪起訴,示意圖,非案發商店。(記者楊政郡攝)

    2018/07/13 11:0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王姓女高中生愛漂亮,2017年12月到寶雅台中一中店,偷了價值兩千八百元商品,如面膜數包、防曬凝露、妝前乳液、粉底刷等,被店長發現攔阻,竟張口咬傷店長左手臂,逃逸沿路丟棄贓物,但遺留現場舞衣、舞衣包裝字樣,加上監視器畫面,警方逮捕王姓少女到案,少女沒有犯罪意識,不知道已犯下強盜重罪,台中地檢署依準強盜罪起訴。

    檢察官調查,王姓女高中生(16歲),去年12月30日進入寶雅台中一中店,從貨架上竊取保濕水凝噴霧、水潤奇肌清爽防曬凝露、零油光晶漾長效妝前乳、零死角粉底刷及3包面膜,將1包面膜拆開,將部分放入後背包,部分放入手提袋,未結帳就走出店外。

    少女行為被陳姓店長發現上前攔阻,但王女竟張口咬傷店長手臂,造成店長兩肢手臂均有擦傷及咬傷,王女把手提袋丟在現場,趁隙逃離,而後背包內的贓物也沿路丟棄。

    此案警方調閱監視器,還無法辨識行為人,而從王女遺留現場的手提包內發現舞衣,及舞衣包裝上有字樣(名字),循線查到王女。此案經少年法庭認為情節重大移送,台中地檢署偵查起訴,少女偷竊在先,為免遭逮捕,咬傷店長,已觸犯準強盜罪,少年犯依法可減輕其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