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子被揍不跑反擊打傷對方 法官判有罪但「免刑」

法官認為謝男「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之方式,避免雙方身體接觸」,就可以防衛自己,謝男捨此不為,卻反擊黃男成傷,已逾越防衛必要程度,雖認定他有罪,但又「情有可原」,判決免刑確定。(資料照)

法官認為謝男「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之方式,避免雙方身體接觸」,就可以防衛自己,謝男捨此不為,卻反擊黃男成傷,已逾越防衛必要程度,雖認定他有罪,但又「情有可原」,判決免刑確定。(資料照)

2018/06/19 16:35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您認同這宗判決嗎?台中市黃姓男子與簡姓女子曾辦理結婚登記,去年2月黃男見謝姓男子開車載著簡女,自認被「戴綠帽」的黃男爆怒,將謝男拉出車外毆打頭部,謝男抵抗並反擊黃男,把黃男推倒地上,受輕傷的黃男怒告謝男傷害罪,法院審理時,謝男承認「他打我,我就還擊了」,法官認為謝男「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之方式,避免雙方身體接觸」,就可以防衛自己,謝男捨此不為,卻反擊黃男成傷,已逾越防衛必要程度,雖認定他有罪,但又「情有可原」,判決免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黃男與簡女曾辦理結婚登記,目前正在打婚姻關係是否存在的訴訟,黃男去年2月5日下午,於后里區見到謝男開車載著簡女,他懷疑謝男是簡女的新男友,卻沒見到謝男車內還有一位陳姓男子,黃男爆怒之下,超車強行攔下謝男,跳上謝男汽車引擎蓋,用腳踹擊車前擋風玻璃破損,再把謝男拉出車外,揮拳狂毆謝男頭部。

謝男用左手阻擋黃男拳頭,揮右拳反擊黃男臉部,再用左手抓住黃男衣服,用力推倒黃男,陳男趕緊下車隔開兩人,兩人身體多處輕傷,黃男事後控告謝男傷害罪,至於黃男涉入的強制罪、傷害與毀損罪,由法院另案審理。

台中地院審理時,謝男承認被黃男毆打時,他有反擊之舉,但他自認是防衛而無罪,台中地院卻認為,黃男快拳毆擊謝男頭部,謝男急迫下反擊,確實是出於防衛之意,但謝男可以用「後退閃躲或逃離現場」的方式,避免雙方身體接觸,就能達到防衛目的,謝男捨此不為,卻揮拳反擊並推倒黃男,已超過防衛的必要程度。

不過,台中地院也認為,謝男雖防衛過當而觸法,但黃男傷勢不重,衡量當時情勢,謝男「情有可原」,援用刑法第23條但書「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判決謝男「免刑」,檢方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見解與台中地院相同,維持免刑,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