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哥性不改 強制猥褻鄰家智障少女判3年10月
台中高分院。(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在彰化縣和美鎮某工場工作的劉男,已過中年「豬哥性」不改,在工場旁民宅,有位16歲顯有智能障礙女子,誘其進入工場,然後強脫衣褲,違反女子意願,撫摸兩「奶奶」及下體,事後給少女飲料,少女母親過去興師問罪,還拿一疊現鈔要賠罪,少女母親拒收,彰化地院判3年10月,劉男上訴,台中高分院判決上訴駁回。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彰化縣和美鎮某工場工作,被害少女與家人就住在工場附近,與劉男互有往來,劉男因而得知少女反應緩慢,明顯有智能障礙,而為心智缺陷之人。
2015年7月18日下午1時許,見少女獨自騎乘腳踏車行經其工作處所前,而進入工作處所內時,認有機可乘,違反少女意願,強行脫去衣物,並以手撫摸少女胸部及下體,不顧少女以言詞表示不要及以手撥開,以此強暴手法強制猥褻得逞,事後給予飲料一杯。
少女返家後告知母親,其母過去質問,說不可以這樣對待她女兒,劉男沒說什麼話,只說對不起,拿出一疊錢要給她,她拒收。
彰化地院判劉男3年10月徒刑,劉男上訴,辯護人辯稱少女的供詞受到污染及誘導,法官審酌警訊及偵訊,完整的筆錄錄影光碟,認為被害人陳述自然,沒有遭到誤導及誘導,劉男自承少女進工場後,他有說要抱抱,他打開手臂有摸到她胸部,有撐起兩乳等舉動,就是民間說的「豬哥性」而已。
法官認為被害人陳述明確,被告也坦承確有觸摸胸部等情,犯行明確,維持一審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