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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挖土機未繫牢掉落砸死對向轎車駕駛 法官判賠6百餘萬元

2018/04/03 11:5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挖土機駕駛林宇雄去年6月6日行經貢寮區台2線往宜蘭方向時,未將車上的挖土機固定好,在行進間滑落,迎面撞上對向的曾姓駕駛,導致他傷重不治。死者家屬向林男提出民事損害賠償,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林男須賠償600餘萬元,扣除強制險理賠部分,林男仍需負擔371餘萬元。

法官調閱相關資料,認為林男於車輛行進時未依規定固定好後方車斗上的挖土機,行經彎道路段未減速慢行,導致曾男被壓成重傷,最後不治身亡;刑事部分已判處林男有期徒刑8個月,

家屬對林男提出每人2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以及女兒的扶養金、喪葬、醫療費用等賠償。

林男向法官表示,對於扶養金、醫療費及喪葬費用賠償都沒有意見,但是家屬要求的慰撫金過高,已經超出自己的負擔能力,希望賠償金額從強制險及特別基金中予以扣除。

法官審理後認為,曾男正值壯年是家中經濟支柱,除了2名成年的兒子外,還有一名16歲的女兒及妻子需要扶養。子女的精神慰撫金以100萬為宜,而配偶部分則應賠償150萬元;計算後,林男應賠償曾家遺屬645萬1373元,扣除家屬於強制險及特別基金領取的金額後,林男需再賠償371萬277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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