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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警侵占陽明山倒木 貪污罪起訴1萬換免刑

    李男侵占陽明山倒木,遭依貪污罪起訴,因他已歸還1萬犯罪所得,士林地院諭知免刑。(記者黃捷攝)

    李男侵占陽明山倒木,遭依貪污罪起訴,因他已歸還1萬犯罪所得,士林地院諭知免刑。(記者黃捷攝)

    2018/03/26 18:3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陽明山花卉試驗中心前年委託駐警保管因風災傾倒的龍柏木,60多歲李姓駐警想起朋友正在尋找木頭製作木雕,竟趁獨自值班時,鋸下其中1公尺帶走。士林地院認定涉犯貪污罪,但因情節輕微,且李男自首並償還1萬元,判決免刑。

    李男1990年起加入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駐後警察隊,2011年間調至陽明小隊,2016年11月間,他見花卉試驗中心託管的龍柏倒木已經腐敗,恰好友人又有木雕需求,竟利用職務之便,持鋸子鋸下約1公尺帶走。

    與李男交班的林姓駐警發現倒木被鋸,隨即通報小隊長,李男見事跡敗露,心有愧疚,趕緊向小隊長坦承侵占,並至廉政署自首,表示願意接受法律制裁。

    1公尺的龍柏倒木經市場估計,價值約為1萬元,李男在全案偵查期間,就已自動繳交1萬元給公園管理處,士林地檢署去年將他起訴時,就在起訴書中請求從輕量刑。

    士林地院認為,李男犯後態度良好,犯罪情節、所生損害都屬輕微,考量他一時思慮未周,經此次偵審教訓已深知悔悟,且至今未婚、尚有高齡母親待其照顧,遂諭知他免刑,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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