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人錢又配合假塗銷 她失財600萬還判刑
台中地院判吳女詐欺得利3年6月,判彭吳女士5月。(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這是真心換絕情的案例!彭吳女士出借600多萬元給婦人吳佩甄周轉,吳女原提供兩筆不動產給予抵押權設定當擔保,但吳女耍詐說公司辦貸款需聯合徵信,希望彭吳女士配合塗銷兩筆不動產的設定,貸到錢後再行設定抵押權給她,最後人去樓空、不動產轉賣、吳女夫妻離婚,彭吳女士600多萬要不回來,自己還吃上行使偽造文書官司,台中地院判吳女詐欺得利3年6月,判彭吳女士5月。
判決書指出,吳女的先生是宏達熱處理爐有限公司負責人,吳女是會計人員,宏達公司與彭吳女士的高偉公司有生意往來,彭吳女士時有出借資金給吳女周轉,累計積欠達610萬餘元,吳女原是開公司票當擔保,但還款一延再延,以票換票,在100年間吳女所開公司票期太長,彭吳女士進一步要求還要有擔保品,吳女就提供自己及母親所有坐落東區兩筆不動產,讓彭吳女士各設定300萬元最高抵押權。
101年2月吳女財務沒明顯好轉,竟遊說彭吳女士,先塗銷上述兩筆不動產的抵押權設定,讓公司可以向銀行逮款,通過聯合徵信,一旦通過貸款會再配合辦理抵押權設定給她。
彭吳女士真是全心相挺,還配合吳女去辦理假塗銷,但101年2月14日辦理抵押權塗銷後,彭吳女士一再催促再辦理抵權設定,可是吳女以仍未完成貸款或母親開刀為由拖延、塘塞,102年8月彭吳女士不得已把宏達公司支票向銀行兌現,結果被退票,而到吳女公司才發現已人去樓空,且查出塗銷後3天吳女就與丈夫辦理離婚,且102年9月其中一筆不動產也已轉賣他人,吳女完全無音訊,才知受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