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試戴護牙套卻不買 館長的「成吉思汗」提告
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55歲的劉姓男子去年間跑到網路名人「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館內,要求試戴護牙套、綁手帶,但他戴完卻不要,轉身走人,郭姓店長傻眼提告,劉男認錯當庭賠償550元,店長收下賠償金但沒撤告,新北地檢署認為本案只是民事糾紛,不構成毀損,且劉男已賠償,今處分不起訴。
去年12月11月,劉男跑到成吉思汗健身館林口館內,向店員表示要購買護牙套、綁手套,但他拆封、戴上後,卻沒給錢,由於衛生問題,無法再賣,店長因而提出毀損罪告訴。
劉男辯稱,他當時想試用看看,也沒人說不可以試用,且戴了護牙套後,覺得「怪怪的」,才沒購買,否認毀損犯意;檢方則認為,東西雖然被拆封、試戴,而無法出售,但物品本身並無損壞,與毀損構成要件不同,且劉男已賠償550元,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