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咖啡壼燙、棍子打學生 導師不當管教判拘60天
台南市西港區1所小學六年級的許姓導師被控為了管教學生、以裝有熱水的咖啡壼燙傷陳姓學生手臂,還用棍子打傷陳生臀部,台南地方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合併判許師拘役60天。(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西港區1所小學六年級的許姓導師被控為了管教學生、以裝有熱水的咖啡壼燙傷陳姓學生手臂,還用棍子打傷陳生臀部,台南地方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合併判許師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但法官考量許師是出於關懷學生、一時失慮偶發傷害孩子,給予緩刑2年的自新機會。法官並裁定許師在此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向國庫支付3萬元罰款,以維法治。
判決書指出,被告許姓老師是陳生班上的導師,他知悉陳生的年齡,明知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行為,以免造成身心的侵害,仍分別基於傷害他人身體的不確定故意,先後傷害陳生。
106年5月2日下午1時45分許,許師在教室內見陳生午覺熟睡未醒,即持裝有熱水的金屬咖啡壺碰觸陳生右手手臂,致陳生右手臂燙傷紅腫;106年5月9日上午某時在教室內,許師又因陳生作文內容未寫超過一半,且未依規定與同學交換批改作業,即持教學指示棒(由掃帚柄製成)揮打陳生臀部,致陳生受有雙側臀部挫傷併瘀青傷害。
法官認為,許師不當管教傷害學生固然不該、屬傷害犯行,但他動機是出於教導學生遵循規範,非出於成見、尋釁而恣意施暴,犯後被記2次申誡;且犯後當天即向陳生父親認錯、寫聯絡簿向陳生父母再道歉,並在班上坦承行為不妥,也曾因陳生表現好給予鼓勵,是真的關懷陳生學習與人格發展,才給予緩刑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