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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了夫人又折兵 包租公隱瞞凶宅資訊判刑且須還款

劉姓男子隱埋凶宅資訊,結果民、刑事判決皆輸。(記者謝武雄攝)

劉姓男子隱埋凶宅資訊,結果民、刑事判決皆輸。(記者謝武雄攝)

2018/01/31 16:37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當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經營出租套房的劉姓男子,因為女房客在房內割頸自殺身亡,遂將套房出租權以210萬元轉讓給王姓婦人,轉讓時還刻意隱瞞凶宅資料,最後劉姓男子同時吃上民、刑事官司,刑事被法官詐欺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民事部分,不僅合約不成立,劉男還要返還210萬元權利金。

劉姓男子在桃園市擁有38間出租套房的出租經營權及設備所有權,其中一間套房在2013年10月間,發生女房客割頸自殺,1個多月後,劉姓男子遊說王姓婦人接手經營套房,王婦接手前曾詢問套房有沒有發生事故,劉男隱瞞女房客割頸自殺案件,還表示,「這裏很乾淨,沒有死過人」。雙方在2014年6月簽約,權利金為210萬元。

王姓婦人事後獲悉套房內有女房客自殺案件,而提起民、刑事訴訟,劉男解釋當時女房客是送到醫院才過世的,並不是在屋內死亡,所以不算凶宅,但法官認為這樣的說法太牽強,最後依詐欺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

民事庭認為,劉姓男子隱匿凶宅資訊,導致王婦陷於錯誤並同意承受出租經營權及設備所有權,除判決劉姓男子應免除王姓婦人承受38間出租套房之經營權及設備所有權,還得歸還2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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