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太極雙星收賄案 最高法院發回重審

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辦公室主任、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及太極雙星團隊索賄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認為案情仍有不少疑點,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重審。(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的辦公室主任、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被控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並收取前金100萬元,護航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最高法院下午審結,認為案情仍有不少疑點,撤銷發回高等法院重審。
賴素如另涉隱匿貪污所得和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最高法院維持高院無罪見解,駁回檢方上訴,賴此部分罪刑無罪確定;金主程宏道二審被判8月、褫奪公權2年,因為沒有上訴,先前已判刑確定。
最高法院指出,高院認定本案白手套彭建銘以「一手在胸前比一圓弧形,另一手以手勢比1」,向賴素如表示以1000萬元期約賄賂,而賴微笑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以1000萬元分三階段付款的方式期約賄絡,但彭當時未以口頭或其他方式說明手勢含意,賴如何能憑彭男簡單手勢,就了解行賄內容?賴又為何僅以微笑而不以其他方式表示同意,這些疑點都應再釐清。
賴素如被控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經討價還價降為1000萬元,先透過白手套彭建銘收下前金100萬元,賴再以市議員職權,在議會提案護航太極雙星團隊,排除其他廠商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