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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米!警未受理報案就先幫朋友查他人車籍

2017/11/30 14:49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竹縣警方洩密又一樁!

新竹檢方監控歹徒不法活動時,赫然聽見陳姓男子放話能夠找警方幫他查資料,調查發現新竹縣警局竹東分局偵查隊莊姓警員在未受理陳男報案之前,竟先幫友人陳男查2輛車籍,還將個資放辦公桌上「不慎」讓陳男抄寫,檢方依過失洩密罪嫌將莊員緩起訴。

檢方調查,102年8月間竹東鎮陳姓男子到竹東分局報稱家中倉庫遭竊,並告知2輛可疑車輛車號,請友人偵查隊莊姓警員調查,然而莊員卻在未正式受理陳男報案前,使用其個人警政帳號、密碼,查詢陳男告知的2輛可疑車號車籍資料,及車主與車主兒子2人的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並任意擺放在辦公桌上,不慎被在旁的陳男看到並記下,因而過失洩密,全案經新竹地檢署指揮新竹縣警局偵辦。

莊員於偵訊時坦承不諱,陳男則供稱因有東西失竊,所以打電話請莊員查對方車籍資料,去分局時他看到莊員已經把資料放在辦公桌上,就趁機抄寫。

可是事後檢方又查出陳男竟然在電話中,告訴別人這些資料是請莊姓警員幫忙查詢的,這段對話被檢方監聽掌握到,陳男辯稱他之所以這樣講,是想說藉著莊是警察的身分,要給別人壓力,因為他當時怕有人會對他黑吃黑,才這樣跟別人說他認識警察。

新竹地檢署依刑法過失洩密罪嫌起訴莊姓警員,由於莊員犯罪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因此檢方最後決定讓他向公庫支付2萬元,換取2年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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