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阿兵哥男友奪初夜被告性侵 逆轉證據獲判無罪

黃姓志願役士兵被女友指控性侵、奪走初夜,到法院卻翻供,法官調查後,判無罪。(情境照)

黃姓志願役士兵被女友指控性侵、奪走初夜,到法院卻翻供,法官調查後,判無罪。(情境照)

2017/11/29 20:0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黃姓阿兵哥被女友指控性侵、奪走初夜,原本在檢警偵訊時坦承,到新竹地院審理時卻大翻供,聲稱當初是自暴自棄才自白,事後法官調查兩人在發生關係後還一起吃飯逛街,完全沒有被害人的反應,判黃男無罪。

這名在湖口營區服的黃姓志願役士兵(23歲)遭21歲女友指控,去年8月間到女友租屋處,因情不自禁求歡遭女方拒絕,竟強壓其手腳性侵得逞;而黃男在檢警偵訊時,不否認性侵,因而被檢方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卻翻供,否認性侵,強調是你情我願才發生性關係,地點是在女生租屋處,女友也同意黃男住在那裡。辯護人表示,被告雖自白對女友性侵,那是因為被告當時涉及多起刑案被檢警偵辦,因而自暴自棄,且曾發生車禍,記憶不清。而案發時兩人是情侶,被害人也供稱黃會在下班時直接從營區到她上班處等她,也會一起吃飯逛街。

辯護人表示,若是8月底遭被告性侵,就不可能有後續往來,且告訴人租屋處就是多間套房,若她有求救,鄰房不會無人來詢問或救援,且女子當初驗傷是針對傷害罪,並非是妨害性自主。

法官調查發現,女子陳述2次案發過程時,第1次兩人發生性關係時,雖生氣踢對方,也推對方,但仍被壓住得逞,之後她就去洗澡,他去抽「事後菸」。第2次時,女子陳述有說很累,就去洗澡準備睡覺,仍又被黃男硬脫衣褲得逞,事後黃男累就停止,兩個都睡覺。而女子也供稱,發生2次性關係,1次自願,1次被強迫。當時她是處女遭破處,下體很痛。

法官調查發現,發生首次性關係後,2人仍舊在告訴人租屋處同床共枕,一起吃飯、逛街,甚至事隔月餘的中秋節女子還到被告家烤肉3小時。法官認,兩人如交往中男女正常互動,與遭性侵的被害人的反應迥異。而被害女也供稱,當時被黃男賞一巴掌受傷,媽媽看不下去,才要她驗傷提告,目的只是要告傷害。法官認,被害女指述有違常情,認定其指控不可採,判處黃男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