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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女無律師資格收費!還敢嗆對方違約

賴女無律師資格收費! 還敢嗆對方違約,案經檢察官依違反律師法起訴。(記者楊政郡攝)

賴女無律師資格收費! 還敢嗆對方違約,案經檢察官依違反律師法起訴。(記者楊政郡攝)

2017/11/27 13:2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無律師資格的36歲賴姓女子,協助邱姓友人之弟打傷害官司,她建議要告對方傷害,造成雙方互毆情境才不會陷入挨打的份,收費1萬8千元,代為擬具告訴狀、申請保護令等,但幾天後對方主動撤告,一切動作都不必了,邱要求返還錢,賴女藉故拖延,且以邱違約為由拒絕還款,邱某提告,檢察官依違反律師法起訴賴女。

起訴書指出,賴女未取得律師資格,因邱姓友人之弟被控傷害前女友,今年4月地檢署開庭,檢察官勸雙方和解,邱男電話詢問賴女,賴女依照自己的法律常識研判,這種事如果不合解八成就會起訴,刑期大約3到6月,指導邱某要弟弟也提傷害告訴,可以造成雙方互毆情境,到時候也容易逼對方和解,不會陷入挨打的份。

邱某以1萬8千元的報酬,請賴女代為擬具告訴狀,及代為聲請保護令,及撰寫傷害案的陳述狀等。

可是才給錢兩天,邱某弟弟的前女友就當庭主動撤回告訴,邱某認為不需要花錢了,向賴女索討上述金額,可是賴女百般推諉,最後還很生氣指責是邱違約,拒絕退還。

可是邱明知她無律師資格,還敢這麼囂張!提起告訴,賴女到案坦承有收錢,檢察官依違反律師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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