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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鹼潑妻致毀容 士官長賠錢和解獲原諒

朱嫌被移送。(資料照)

朱嫌被移送。(資料照)

2017/11/21 13:24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國防部軍情局士官長朱駿威不滿妻子提議離婚,竟狠淋2桶「氫氧化鈉」強鹼溶液,妻子不僅全身多處灼傷、幾乎毀容,視力更嚴重受損,朱男遭依重傷害起訴。士林地院今開庭,妻子律師表示已拿到賠償金,願意與朱男和解,不願再追訴。

檢方起訴指出,30歲朱男與34歲妻子陳女原租住北市士林區,感情不睦常吵架,陳女忍受不了,7月1日傳LINE要求離婚、分居,朱男竟因此至陳女的夜市攤車噴漆洩憤,再到陳女租處預謀潑鹼,事先關閉水源總開關,待陳女踏進家門,當場淋下2桶氫氧化鈉溶液,還對陳女掐脖壓制,隨後若無其事離開現場。

陳女找不到水源清洗,忍痛外出向社區保全求救,送醫後雖無生命危險,但全身近30%受到2、3度灼傷,留下疤痕及出現排汗不良等後遺症,視力更只剩0.03,必須等待角膜移植。

法官庭訊時詢問檢辯雙方,指醫院回函稱陳女眼睛逐漸復原,已和起訴時所載傷勢不同,是否還要以重傷害論罪?檢察官表示,陳女積極治療傷勢才得以復原,朱男就算沒造成重傷害,仍為重傷害未遂;朱男律師則說,陳女傷勢主要集中背部,並無毀容、雙眼視力受損等症狀,應只涉犯傷害罪。

法官最後詢問朱男:「審判結果會對你有什麼影響?」朱男回答:「目前已回部隊工作,若被判刑就無法續任,若緩刑才可以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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