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誣指侵吞70萬 焦糖哥哥反告求償100萬
焦糖哥哥今出席旁聽,庭後受訪表示已向丁女求償100萬。(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藝人陳嘉行(焦糖哥哥)與越籍女子丁梅卿合夥投資越南餐廳,卻遭丁女誣指侵占70萬元合夥金,士林地檢署依妨害名譽起訴丁女。士林地院今開庭,陳男出席旁聽,庭後受訪表示,他曾給過和解機會,但丁女不願意,才會走上法律一途,並求償100萬元。
丁女去年控告陳男侵占70萬元合夥金,檢方處分不起訴後,丁女竟又向媒體爆料:「他欺騙我一個越南人,什麼都不懂,可是他太離譜了,他在電視上說我手腳不乾淨。」還指控陳男想盡辦法趕她走。
丁女今開庭表示,當時與另一名邱姓投資人集資,各給陳男70萬元投資款,但餐廳開幕隔天,原本有140萬的帳戶只剩下1000元,「錢到底去哪了?」因為140萬對她而言不算少,才會向媒體爆料,「我沒有惡意,若錢花完也要讓我知道花到哪。」辯護律師也要求陳男提出金流紀錄,釐清真相。
由於陳男今有出席旁廳,法官當庭詢問他的意見,陳男說,140萬元的開庭明細丁女都有看過,光店面頂讓就要50萬,房租則是每月5萬5000元,一次承租3個月,因都有合約證明,他遭指控侵占部分已獲不起訴,丁女卻還帶流氓來餐廳鬧場,甚至找媒體投訴。
陳男庭後受訪表示,丁女爆料媒體重創他的形象,不僅公司說要暫停他的工作,還讓餐廳商譽受影響,他原本只要丁女登報道歉,就打算撤告,但丁女不願意,才會走法律途徑求償。
他無奈的說:「不知道來龍去脈的人,就會以為我詐欺她,還好檢察官證明她講的是假的,但新聞在網路上流傳,已有許多人對我人格抱持問號,質疑我欺負越配,但實際上我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