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要求各單位拍微電影 拍得不好看要記申誡
2017/11/04 15:36
〔記者劉慶侯/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察局成為美國好萊塢製片廠?
台北市警察局為宣導犯罪預防和警察形象,要求各轄下各分局、大隊等20個單位,各自遴選員警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在50天內製作出一部微電影參加比賽;由於北市警方警力一向吃緊,如今還要撥派警力搞電影,基層大喊吃不消,叫苦連天:「大製片家!饒了我們吧。」
台北市警局日前提出一個「預防犯罪」微電影比賽執行計畫,要求轄管各警分局、刑警大隊、保安大隊、交通大隊、婦幼隊、少年隊、捷運隊等20個單位,各自挑選出具有微電影拍攝、影片後製、美工廣告設計的人材,成立微電影製作小組。
計畫書要求各單位選出的人才,必須在50天內拍攝有關警政行銷主題如:「公益形象」、「警察故事」、「鐵漢柔情」、「創意KUSO」等議題的微電影參賽,並且舉辦犯罪預防微電影比賽。
計畫書中指出,評分標準分成特優95分以上,優等90至94分、甲等80至89分以及乙等79分以下等4種,且還會針對特優的單位頒發獎金5萬元,優等得獎勵金4萬元、甲等則有3萬元的獎勵金,而獲獎的前7名承辦人、出力人員也將獲得嘉獎勉勵。
市警局為避免各單位虛應故事或搞濫竽充數,也嚴令一旦評核分數為60分未達70分,承辦人將被記申誡一次,另外未達60分,承辦人會遭記申誡兩次,連同業務主管也要遭連坐記申誡一次,讓基層警方苦嘆,「平常業務就這麼忙了,還要拍微電影比賽,實在有點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