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儀女室友迷昏頭 夜闖床邊打手槍遭判刑
李姓男子趁機闖入室友房間,伸狼爪撫胸還自慰,事後又多次在女方房門口打手槍,被判罰18萬元、徒刑9個月。(情境照)
〔記者王駿杰/新竹報導〕擁有碩士學位的25歲李姓男子在租屋處搭電梯時巧遇一名女房客小欣(化名),心儀不已,去年10月清晨,發現小欣套房門未上鎖,竟穿著內衣褲闖入,邊撫摸熟睡小欣的胸部邊「打手槍」,直到對方驚醒大叫才嚇跑;事後,李男又多次在小欣房門口打手槍,經女方報警被移送法辦;新竹地院審理終結,依侵入住宅、公然猥褻判罰18萬元,另依乘機猥褻罪判刑9個月。
經查,李男105年10月凌晨穿著內衣褲站在小欣房門外,發現門沒上鎖,就直接順勢開門進入,發現熟睡中的小欣穿著清涼,加上身材凹凸有致,便萌生歹念伸出狼爪襲胸,甚至在小欣床邊自慰,直到小欣驚醒大叫才嚇跑。
之後,小欣搬離原套房轉住其他樓層,李男卻不死心,明知大樓設有監視器錄影,隨時會有人進出,竟多次在小欣的房門口打手槍,最後經小欣報警,才將李男逮捕。
李男被逮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李男沒有前科,於深夜無故侵入小欣房間,顯然不尊重他人住屋權,又為滿足一己私慾對小欣撫胸、猥褻,造成對方心生恐懼,還不顧公眾場所他人感受在大樓裡自慰,顯見法紀觀念淡薄,影響社會風俗。
審酌依侵入住宅罪、公然猥褻罪各判刑3、4個月,合併執行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另依乘機猥褻罪判9個月,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