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這一戶好熱門 躲前男友、卡債都來設籍

    檢察官認定,無積極事證證明林男等人有妨害投票意圖,予以8人不起訴處分。
(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認定,無積極事證證明林男等人有妨害投票意圖,予以8人不起訴處分。 (記者吳昇儒攝)

    2017/10/30 10:45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我是借住躲前男友;我是躲卡債」新北市瑞芳區一對林姓夫妻,居住的房子內居然設籍8人,碰巧當時剛好正在進行該區里長補選。警方質疑,屋內人數不合常理,涉犯妨害投票,將8人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發現這8人本來就住在同一選區內,就算不遷移戶口,也能參加該次補選,無積極證據證明8人涉犯妨害投票,近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林姓戶長與妻子、一對兒女及女婿等5人同住,另外屋內還住有羅姓男子、林姓女子及黃姓女子等3人,但8人共住一屋,不合常理,質疑他們是為了里長補選才遷入,將8人移送法辦。

    檢察官詢問羅男,為何會設籍林男家中,羅男表示,因為積欠卡債,擔心被人找到,才會借住;林女向檢察官說明,自己與林妻是好友,是為了躲前男友,才會跑到林家設籍;黃姓女子則說,自己已經住了10多年,因為想要保有漁保資格,所以才會設籍。

    檢察官調查,羅、黃2人98年起就已經住在該選區,所以與補選里長無關;另林女將戶籍遷入時,里長根本還沒有被宣判當選無效,根本無法預知有補選一事。

    檢察官認定,無積極事證證明林男等人有妨害投票意圖,予以8人不起訴處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