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務部長告誹謗 黃越宏:我請不到律師
名嘴黃越宏(圖)被法務部長邱太三控告加重誹謗,今到台北地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今年5月在法治時報與三立政論節目上,指稱法務部長邱太三6年前向司法院施壓關說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太三自訴控告黃越宏刑事加重誹謗,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今開庭,黃越宏向法官說,他請律師遇到困難,他找了十幾位律師,沒有人願意得罪法務部長,統統婉拒幫他辯護。
黃越庭訊後受訪時,舉例有哪些律師不願接受他委任,但點到名的都是已退休或離職轉任律師的資深檢察官,包括陳雲南、陳守煌、楊榮宗、薛維平,「他們不願意和這麼大的部長搞對立」。
邱太三今未到庭,由律師代理。庭訊時,黃越宏否認犯罪,稱他「看不懂自訴狀」,質疑控方不能引述他的一大段文章和說話,再概括指稱他所言全部不實,而應具體指出他說的哪個命題或標題不符事實,否則他無從答辯起;黃強調他從未說過「邱太三利用刪除外聘委員換取妻子回任法院而施壓關說司法院」這句話,「不要把我沒說過的話塞進我嘴裡」。
邱的律師認為主要是針對黃所言的「邱太三關說施壓妻子回任法官」一事不是事實,因為不想讓黃越宏以為是斷章取義,才會在訴狀中全文引述,會再具體整理黃的不實文句;律師指出,黃的惡意在於未盡合理查證即故意散布不實,至於黃是否看得懂訴狀,律師「無從置喙」。
法官也認為應特定出黃的哪些文句為不實陳述,給邱的律師一個月時間整理黃的哪幾句話不是事實。法官定12月5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