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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委律師遞狀告黃越宏誹謗 求償300萬元

法務部長邱太三委任律師游琦俊到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名嘴黃越宏。(記者王藝菘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委任律師游琦俊到台北地方法院控告名嘴黃越宏。(記者王藝菘攝)

2017/06/13 15:3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名嘴黃越宏5月底在三立新聞台「新台灣加油」節目中,指稱法務部長邱太三2011年關說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太三6月1日開記者會反擊,並限5天內道歉否則提告;邱太三今下午委由律師游琦俊、徐文宗,赴台北地院正式遞狀,自訴控告黃越宏刑事誹謗、加重誹謗2罪,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並登報道歉。北院已受理並完成分案,分由法官林鈺珍承審。

律師游琦俊說,邱太三控告黃越宏2項罪名,一是在「法治時報」刊登文章誹謗,涉以文字加重誹謗;二是在「新台灣加油」節目中的談話,涉誹謗。

邱太三在1日的記者會中要求節目主持人廖筱君、名嘴黃越宏、律師周武榮限期道歉;律師游琦俊說,和邱太三討論過後,決定只控告傳述不實事實的黃越宏,廖筱君、周武榮是對黃越宏所述之事進行可受公評的評論,即使用語尖酸刻薄,也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因此予以尊重,不控告廖、周。

黃越宏5月30、31日連上2天「新台灣加油」節目,爆料指涉邱太三關說妻子宋富美回任法官;邱太三反擊記者會後,黃越宏6鳥5日至法務部開記者會「道歉」,但只為自己「新聞查證不翔實」道歉,繼續批評「關說的果實剛好都掉在邱太三夫妻身上」;邱太三認為黃不是真道歉,決定正式提告。

游琦俊說,邱太三認為黃越宏在「法治時報」刊登的文字, 指述邱太三關說讓其配偶宋富美回任法官一事,所言不實且未經合理查證,嚴重損害邱的名譽,因此提出自訴,最主要的目的是要查明整個誹謗事實,回復邱的名譽,並附帶民事附帶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並刊登道歉澄清聲明啟事。

媒體問為何不告廖筱君、周武榮?游琦俊說,事後周武榮在受訪時已經澄清,說明當時是依節目來賓所述內容所提出的評論,邱太三認為既然是意見和評論,他能接受各種意見與批評,即使尖酸刻薄,他都願聆聽意見,因此未將廖筱君、周武榮列為自訴與求償對象;但若是傳述不實的事實來毀損他的名譽,就有真、偽的問題,這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因此要控告黃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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