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獄友摸彈乳頭、磨蹭下體 男受刑人判刑2個月
李姓受刑人對男獄友伸鹹豬手,被嘉義地院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監獄一名李姓受刑人,對男獄友伸鹹豬手摸胸部,再以手指彈弄乳頭,有時還以下體磨蹭對方臀部,男獄友事後訴請嘉義地檢署偵辦,但李男辯稱「我沒有磨蹭喔,只是摸、彈乳頭而已」,檢方傳喚另2名男獄友前來作證,確有此事,李男在嘉義地院院審理時只好認罪,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起訴指出,去年9月22日至25日間某日中午12時許,46歲李姓受刑人在嘉義監獄智舍18號房內,趁同舍一名獄友沒有防備之際,動手觸摸對方的胸部乳頭,接著以手指彈弄乳頭,還不自禁抱住對方,以下體磨蹭獄友臀部。
事後這名被害獄友狀告嘉義地檢署,李男否認磨蹭獄友,辯稱只有摸、彈乳頭,檢方傳喚另2名男獄友作證,認為李男說詞狡辯,予以起訴。李男在嘉義地院準備程序庭時即認罪,法院簡易判決2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