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吊照還開車 擦撞女騎士肇逃判2年
陳男酒駕被吊銷駕照,竟無照駕駛撞女騎士還肇逃,被判刑2年。(記者黃良傑翻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曾酒駕吊銷汽車駕照的陳姓男子,未重新考照逕開車上路,在高市道路擦撞女騎士,女騎士人車倒地受傷,竟僅下車略微查看後即肇逃,未等到警方到場處理,被依過失傷害、肇逃2罪判刑2年,全案可上訴。
無照駕駛又肇逃的陳男喊冤,辯稱當時並沒有撞到人,僅以為車上東西沒綁好,才下車查看一下,未發現有任何撞擊痕跡,並不覺得有撞到機車,認為沒有與人擦撞才離開現場,至於無照駕駛部分,因駕照早於96年5月間因酒駕遭吊銷,去年10月間又開車肇事,被警方判定無照駕駛。
車禍過程有路人見擊經過,指證肇事的陳男下車查看,但不久就離開了,沒有等到警察到場,都是熱心的路人報案的,高雄地院審理終結,認為被告陳男下車觀望,見不省人事的被害人,竟沒有問目擊民眾發生什麼事,覺得沒他的事情就離開,就算車體沒有擦撞痕跡,也可能肇因勾到騎士衣服。
被害人也控訴當時遭陳男的車子勾到衣服,才會人車倒地,對方卻肇事逃逸,造成她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左側顱骨骨折、左側第三肋骨至第七肋骨骨折、顏面瘀青、左上肢及左下肢擦傷等傷害。
被告駕車肇事造成女騎士受傷後,可預見可能因他超車造成,竟僅下車略微查看後,未停留現場等候警方處理,並對傷者採取必要救護措施,逕駕車離開現場,認定陳男肇事逃逸。
高雄地院審理終結,認為被告陳男下車觀望,見不省人事的被害人,竟沒有問目擊民眾發生什麼事,覺得沒他的事情就離開,就算車體沒有擦撞痕跡,也可能肇因勾到騎士衣服。(記者黃良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