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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值超標 男騎車撞車尾身亡 垃圾車駕駛獲不起訴

垃圾車駕駛指稱自己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但車尾卻被機車撞上(記者吳昇儒翻攝)

垃圾車駕駛指稱自己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但車尾卻被機車撞上(記者吳昇儒翻攝)

2017/09/25 12:1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陳志豪104年12月中旬凌晨酒後騎車,行經基隆市中山區某道路時,直接撞上正在作業的垃圾車,傷重變成植物人,今年初過世。陳男的家屬認為垃圾車駕駛有疏失,對他提出告訴。檢方調查,死者案發時的酒測值高達1.53毫克,而垃圾車依規定無業,認為垃圾車運將並無疏失,予以駕駛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陳姓騎士酒後騎車返家,行經中山區時,未注意前方的垃圾車正在定點取垃圾,直接從後方撞上車尾,車毀人傷,緊急送醫後,因傷勢過重,呈植物人狀態;今年1月30日,陳男因心肺功能衰竭過世。

陳姓垃圾車駕駛向檢察官表示,自己是清潔公司駕駛,負責開車載運垃圾,案發時沒有下雨,也有開黃色警示燈,把車輛停在定點,讓助手下車後,突然有機車從後方撞上來,才知道車子被人撞了。

檢察官認為,陳男酒後騎車又未注意車前狀況,而垃圾車司機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無法預見後方會被撞擊,予以垃圾車司機不起訴處分。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陳男的機車撞到全毀(記者吳昇儒翻攝)

陳男的機車撞到全毀(記者吳昇儒翻攝)

垃圾車駕駛指稱自己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但車尾卻被機車撞上(記者吳昇儒翻攝)

垃圾車駕駛指稱自己有依規定開啟警示燈,但車尾卻被機車撞上(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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