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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兵暴行犯上打長官 重判一年

新竹地院大樓。(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新竹地院大樓。(資料照,記者蔡彰盛攝)

2017/09/24 17:23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入伍不到半個月的廖姓二兵,懷疑林姓中士歧視他左耳失聰,竟出拳毆打,新竹地院依暴行犯上罪判刑1年。

判決書指出,廖姓二兵5月底入伍服役,因認為林姓中士歧視他左耳失聰,6月9日晚上一時情緒失控,竟在中山室外走廊,突以右手出拳毆打林男臉部,經連上其他班兵架開,營長即依指示將廖男帶至營長室調查案情,並通知陸軍六軍團法律事務組上尉法制官倪女到場提供法律諮詢。

其間因廖男向林姓軍官要求吸菸遭倪女當場制止,廖男竟以台語「瘋女人、破麻」等不雅字詞大聲辱罵倪女。

法官審酌廖男雖罹患憂鬱症、疑似性格異常,甫於入伍2天後就到精神科就診,但情緒控管能力不佳,惟身為軍人應重法守紀,其僅單憑己意即出手毆傷長官,施強暴犯行,又口出惡言辱罵上官倪女,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亦缺乏尊重他人身體、名譽法益觀念,犯後甚且至林姓中士臉書留言挑釁(見偵查卷第59頁),然因地院審理時主動起稱願向長官道歉,而當庭起立向二人表達歉意,尚認其有悔過之心,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強暴長官罪,處有期徒刑1年,侮辱上官罪部分則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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