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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貴子坑溫泉俱樂部 北市府官員遭判刑1年6月

北市府官員陳相伯護航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遭士林地院判刑1年6月。圖為士林地院。(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北市府官員陳相伯護航貴子坑鄉村俱樂部,遭士林地院判刑1年6月。圖為士林地院。(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2017/08/01 16:4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貴子坑鄉村俱樂部負責人陳仲明在北投地區開鑿溫泉,為規避溫泉法,邀請台北市議員林瑞圖等人「助威」,時任產發局水資源股長陳相伯會勘時,擔心得罪林瑞圖,在會勘紀錄上放水,士林地院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陳相伯1年6月徒刑,另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陳仲明1年10月徒刑。

陳相伯2011年間另接獲陳仲明申請溫泉標章,雖收到北市都發局、觀傳局發函,警告該處不可開發營業性溫泉,陳相伯仍執意通過,讓陳仲明在2年半間大賺5089萬,檢方另依圖利罪起訴陳相伯。

但合議庭認為,開發案簽呈並未隱瞞都發局、觀傳局的警告,且除了陳相伯,更上呈到產發局的科長、主任秘書及副局長等6官員,他們並未表示不同意見,均在簽呈上蓋章同意,無法證明陳相伯明確知道違法,因此圖利部分判無罪。

判決指出,陳仲明2005年間在貴子坑開鑿新溫泉井,2009年完工後,接獲產發局會勘通知,陳仲明遂邀約林瑞圖等人到場;陳相伯明知陳仲明刻意鋪設水泥掩蓋井口,卻還是應林瑞圖要求,在會勘紀錄上不實記載「現場隱蔽無法實際勘查井位」,並加註當地耆老陳述是40多年的舊井,損害北市府對溫泉管理的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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