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新北市府違反文資法 普安堂提告
普安堂多次申請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審議,提出數百頁的新事證資料送進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後卻形同廢紙,遭惡意忽略、未開會審議,普安堂指控新北市府違反文資法。(圖由普安堂提供)
〔記者張安蕎/新北報導〕北台灣碩果僅存的傳統齋堂「普安堂」今天向新北市政府提告,因普安堂多次申請古蹟、歷史建築等文化資產審議,提出數百頁的新事證資料送進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後卻形同廢紙,遭惡意忽略、未開會審議,普安堂指控新北市府違反文資法,糟蹋許多學者專家的心血。
位於土城區媽祖田山區的普安堂,1914年由中國來台的原墾戶創建,日治時代便擁有土地實權,未料民國66年新莊慈祐宮將土地轉登記在其廟產名下,過了15年法律追溯期後,便開始控告普安堂無權占有土地。
為保全地上物,普安堂於民國100年申請古蹟,卻頻遭阻撓,普安堂指出,慈祐宮的管理委員會代表黃林玲玲,身兼新北市議員,並為新北市議會教育文化小組召集人,掌控文化局預算,因此文化局一路順從慈祐宮,違法不公告、不審查普安堂的文化資產,甚至放縱慈祐宮強拆普安堂廟宇建物,搗毀前任堂主李應彬的藝術創作。
普安堂今天集結委任律師柯紹臻、文史學者陳世強、黃瑞茂、紀榮達、土城祖田里、龜山大湖反重劃自救會、松菸護樹等團體,要求新北市府撤銷違法限縮普安堂歷史建築範圍的公告,並依文化資產法第110條,地方政府不作為與惡意作為,要求文化部介入,公正公開的重審普安堂文化資產。
新北市唯一齋教文化遺產普安堂,因新北市政府不作為,遭新莊慈祐宮強拆廟宇殿堂,搗毀前任堂主李應彬的藝術創作。(圖由普安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