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綠雲罩頂勒死妻 子女求情判15年確定
男子楊照文殺妻被判15年。(資料照,記者張聰秋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彰化51歲男子楊照文3年前懷疑妻子洪錦雀和劉姓男子有染,遭洪女反嗆疑神疑鬼,還在劉男面前打耳光,洪女回家氣得要求離婚並稱「放我自由」,楊男盛怒下拿鐵條狠敲洪女頭部10幾下,打得頭破血流,又拿褲頭腰帶將她活活勒死,台中高分院考量兩人的3子女都替楊男求情,依殺人罪輕判他15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案定讞。
判決指出,楊男和小他3歲的洪女育有2子1女,夫妻一起在市場賣菜。2014年9月,楊男被人告知洪女疑與劉男有曖昧關係,因此時常和洪女爭吵。
同年11月13日傍晚6時許,當街碰見洪女與劉男講話。楊男醋勁大發,上前質問,卻遭洪女當眾掌摑,劉男趁隙離開。夫妻當晚11時許又因此事爭吵,楊男責罵洪女為何經常不在家,洪女回嘴:那就離婚算了,「放我自由」;楊男愕然,質問洪女,是不是外頭有男人?
楊男愈想愈火大,從家裡儲藏室拿一根長約80公分、寬約1.4公分的鐵條,將洪女推倒床上後,朝她的頭部太陽穴等處毆打10多下,洪女頭破血流、奄奄一息之際,楊男還抽出褲頭皮帶,將洪女勒死。
楊男回神後發現妻子倒臥血泊中,驚覺鑄下大錯,趕緊打電話給大兒子說「我失手打死你媽媽了!」兒子趕回家發現大事不妙,要父親打119電話報警送醫,但已來不及。
台中高分院認為,楊男下手殺妻力道大,且朝要害下手,應非失手殺人,但因楊男和3子女情感深厚,子女們特別提出陳情書求情,敘述楊男撫育子女的辛勞,綜合認定楊男非窮凶極惡之徒,尚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罪判15年。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認事和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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