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少男廁所四腳獸影片傳外流 刑責論斷看犯意
南市1名國中少女與1名少年在小學廁所內大玩四腳獸性遊戲,另名少年在一旁全程錄影,事後傳出這段性愛影片在校園流傳。(情境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南市1名國中少女與1名少年在小學廁所內大玩四腳獸性遊戲,另名少年在一旁全程錄影,事後傳出這段性愛影片在校園流傳,師長接獲學生舉報後緊急通報教育、社政與警政單位。從檢察官退休轉任辯護界的張姓律師認為,這要看散布猥褻影片者的犯意來論斷刑責。
張律師表示,刑法235條第1項規範凡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她說明,如是拍攝的少年透過網路社群(如臉書)、手機LINE群組等方式公然散布給多數人觀看,這都有散布猥褻品刑責的問題,警方可據以偵辦並沒收猥褻影片。但如是接收到猥褻影片的學生,私下持以向師長檢舉,其用意是舉發,並非公然散布,應就無涉刑法235條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