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設37家人頭公司 不只詐貸銀行、連國稅局都騙

警方前往北投裕民二路,搜出400萬元現金。(記者姚岳宏翻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59歲吳英裕等4名男子,虛設杰晶實業等37家公司行號,以進口水產、自行車等名義開立發票,涉嫌向銀行詐貸及逃漏稅,初估至少有6家銀行受害,遭詐貸超過6千萬元,警方調查年餘,兵分10多路前往逮人,搜出400萬元現金,詢後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因竊盜、商標法遭通緝的吳英裕,找來53歲盛永鑫、49歲吳廷華、53歲賴弘軒等人虛設人頭公司,先在彰化縣尋找遊民及心智障礙人士當作公司負責人,再到雙北市虛設人頭公司,假裝從事水產、自行車等貨物進出口,互相開立不實發票,發票金額達上億元。
吳英裕再利用這些虛假金流,向國稅局申領零稅率銷售退稅,甚至提供發票給合法公司逃漏稅,吳嫌等營業額不斷虛增後,即以假造的財務報表及稅額申報書,向至少6家銀行詐領貸款,當銀行核貸鉅款後,7間人頭公司隨即停業或解散,初估銀行遭詐貸逾新台幣6千萬元。

警方搜出大批人頭公司帳冊、存摺及大小章(記者姚岳宏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