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贖香港富商 主謀蔡文力判12年定讞
2017/06/09 11:36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
最高法院判決主謀蔡文力(黃衣者)12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香港東方明珠集團主席黃煜坤,遭蔡文力綁架集團綁票38天,擄人勒贖7000萬元港幣(約合新台幣3億元),還要黃男錄影自稱欠錢才被綁,最高法院判決主謀蔡文力12年徒刑,前搏擊國手徐立農8年10月,雲林縣四湖鄉溪尾村長蔡茂典8年6月,其餘4名共犯各判7年8月到5年6月不等徒刑確定。
104年9月20日黃煜坤在新北市新店區被擄,綁匪多次換車開至雲林,更換3個藏匿處並燒掉黃的衣物,多次毆打凌虐肉票,同年10月20、22日2度錄影製作勒贖影片,脅迫黃持當日報紙並唸紙條:「我的意外純粹是財物糾紛,欠債還錢,若已報案請馬上銷案」。
同年月26日,主要共犯才廣忠從香港返台,警方收網逮人,隨即攻堅雲林縣口湖鄉空屋,救出遭囚禁38天的黃煜坤,北檢起訴蔡文力等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