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法案若通過 同性伴侶可請婚喪假
大法官釋憲,宣告民法中,限制同性伴侶不得享有婚姻的條文違憲。勞動部指出,未來相關法案通過後,同性伴侶也都將可享有婚假、喪假的權利。圖為婚姻平權大平台「2017點亮台灣亞洲燈塔」活動,上百名參與活動的群眾,在立法院外等待司法院釋憲結果。(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吳柏緯/台北報導〕大法官稍早做出憲法解釋,宣告民法中,限制同性伴侶不得享有婚姻的條文違憲,主管機關應在兩年內以法律保障同志結婚的權利。勞動部指出,未來相關法案通過後,同性伴侶也都將可享有婚假、喪假的權利。
勞動部表示,只要立法單位修法通過,賦予同性伴侶享有婚姻,未來同性伴侶也能享有這些權利。
其實除了婚假與喪假外,包含產假、育嬰假與家庭照護假由於不牽涉婚姻事實,因此目前已經逐步落實。不過由於產假須要有生產事實,因此即便未來同志婚姻入法,仍僅女同志伴侶可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