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釋憲 合憲與違憲的差異在這裡

反同婚團體在司法院外高舉標語,強調台灣不歡迎同婚。(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大法官將於今天下午4時宣布「同婚釋憲案」結果,法界人士分析,大法官將會公布「合憲」或「違憲」解釋文,「合憲」代表同性伴侶仍無法登記結婚,若「違憲」代表民法婚姻規定違憲,法務部應研擬修法,讓同性伴侶也有合法結婚登記的權利。
法界人士指出,「合憲」代表民法規定並未違背憲法而維持現狀,但同性伴侶仍可要求民意代表從政治上做處理,爭取立法;「違憲」代表大法官認為民法規定違憲,將會要求主管機關修正檢討,但並不代表現行民法無效或定期失效。
這起釋憲案源於103年初,男子祁家威與男伴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祈男提起訴願被駁,再提起行政訴訟仍於同年9月底敗訴定讞,祈男因此聲請釋憲。

網路名人四叉貓到場聲援挺同。(記者溫于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