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出庭 黃景茂點名檢察官林俊言 為邵琇珮認罪叫屈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25日首度傳喚共犯、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出庭。(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今首度傳喚台北市政府前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進行準備程序,黃景茂答辯指稱,他為前部屬邵琇珮的認罪感到委屈,他並爆檢察官林俊言曾經拿著邵琇珮和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未簽名的認罪文件」問他要不要認罪,他基於捍衛文官尊嚴,選擇不認罪。
黃景茂強調,都市計畫委員會是北市府一級單位,不隸屬於都發局,是平行機關,都市計畫的相關陳情案交由都委會研議,本就合理合法,都發局只是列席會議,無法影響都委會如何決議。
黃景茂指出,台北市都委會是全國各縣市唯一的一級單位,不隸屬於都發局,二者平起平坐,都發局長也不是都委會委員,邵琇珮當時是以都發局總工程司身分,代表都發局列席都委會議說明、陳述意見,對於都市計畫沒有權限,而是由都委會委員共同討論後議決,因此他替邵琇珮的認罪感到委屈。
黃景茂指出,他為邵琇珮的認罪感到委屈,因為她是專業的人,他很信任她,但北檢偵查期間,檢察官林俊言曾拿著邵琇佩和彭振聲認罪的文件給他看,問他是否要認罪,但他看到文件上並沒有2人的簽名。
對此,北檢回應指出,偵訊過程依偵訊需求而提示筆錄供受訊問人辨識,甚為常見,並未違背法令或不正訊問,當時黃景茂對於邵、彭是否認罪存有疑問,檢方才向黃提示二人的筆錄電子檔列印供確認,筆錄正本則已附於卷內。
黃景茂說,都發局收到關於都市計畫的民眾陳情案,交由權責機關的都委會處理,合理也合法,他自身從高雄市基層做起,歷任高雄市養工處長、營建署副署長,一向是依文官的職責處理案件,為了捍衛文官尊嚴,他選擇否認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