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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不改!性侵女友假釋才出獄 男又猥褻好友8歲女

鄧男因違反性侵害防治法被桃園地檢署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鄧男因違反性侵害防治法被桃園地檢署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7/05/19 14:3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8歲鄧姓男子90年間行竊、性侵女友被判刑,加上他另涉犯偽造文書、妨害兵役、公共危險,入獄服刑7年後於100年假釋出獄,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鄧男假釋後7年內、每半年須向警察機關報到,豈料,鄧男假釋出獄1個月又犯下猥褻友人8歲女兒,被桃園地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6年徒刑,鄧男不想入獄、跑路,加上連續6次未報到被發布通緝,今年初被警方逮捕解送歸案,鄧男目前在新竹監獄服刑,桃園地檢署另依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他起訴。

鄧男90年因負債累累、需錢孔急,闖入女友住處行竊財物,女友發現後阻擋並報案,遭鄧男強壓在床上性侵,鄧男以手指侵犯女友,因遲遲無法勃起才放棄逃逸;鄧男因竊盜、妨害性自主等罪被判刑入獄,直到100年7月假釋出監,他出獄後受好友之託,代為照顧當時年僅8歲的女童,原本他帶著女童投靠住台北市的母、姊,因住處空間不足,於8月底帶女童改到桃園市租屋,多次伸手撫摸女童胸部、下體,甚至趁女童洗澡時闖入說:「叔叔幫妳洗。」女童10月搬回嘉義與媽媽同住後,女童向媽媽揭發鄧男惡行。

3年前鄧男被桃園地院法官依加重猥褻罪判處6年徒刑,鄧男不想入獄、跑路,先前因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依規定需定期向警察機關報到,因跑路而有6次通知未報到紀錄被開罰2萬並發布通緝,鄧男今年初被警方逮捕、解送歸案,目前在新竹監獄服刑。因其未依照《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報到,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另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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