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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你家變凶宅」 房客涉恐嚇房東還提告

游姓男子出租公寓給沈姓女子,被指控在音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並捏造沈女傳送的恐嚇訊息提告,沈女反提誣告,台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游男。(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游姓男子出租公寓給沈姓女子,被指控在音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並捏造沈女傳送的恐嚇訊息提告,沈女反提誣告,台北地檢署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游男。(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17/05/19 11:44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46歲游姓男子去年出租公寓給沈姓女子,卻被指控在音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竊錄沈女及其女兒的生活起居,並捏造沈女傳送的恐嚇訊息興訟,包括「我自殺了,爽,讓你家成為凶宅,讓你家死人」等語,涉嫌妨害秘密、誣告;事後沈女撤告,但因誣告屬公訴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罪嫌不足,將游男不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8月4日,游男將北市萬華區某公寓出租給沈女,租期1年;租屋後半個月,沈女卻指控,因家中發生電腦設備走火事件,讓她意外發現游男竟在音響內裝設針孔攝影機,用以窺視、竊聽及竊錄她與女兒在屋內的生活起居,涉嫌妨害秘密。

此外,由於游男也指控,沈女曾於去年8月24日傳LINE恐嚇,內容包括「我聯絡我朋友,讓你家死人」、「不然就讓你這裡成兇宅」、「我今天就讓你開臨時庭送你進監獄反省」等語,而向警方報案提告;對此,沈女則反擊訊息為游男蓄意捏造,涉嫌誣告。

檢察官調查期間,游男與沈女達成和解,沈女具狀撤回告訴,但因誣告屬公訴罪,檢察官仍持續偵辦,並傳喚兩造出庭。

庭訊時,游男否認犯行,辯稱沈女從去年8月21日至10月1日之間,不斷傳LINE給他,說要「找記者說你是色狼,讓其他人不敢租房子」、「要向法院提告把你抓走」、「讓你進監獄」、「讓你的房子成為凶宅」等語,讓他不堪其擾,才報警處理。

檢察官再傳沈女出庭,她辯稱,當時確曾向游男說「要把你的東西炸掉」,那是因為她電腦在使用時走火爆掉,後來她向游男說「要讓你的房子變凶宅」,是因為當時情緒低落。檢察官因而認定游男申告內容並非虛構,將他不起訴;至於游男控告沈女恐嚇一案,則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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