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執法被送辦 警眷不滿批「如何執法?」
有警眷在臉書PO文指控,員警依法執勤,還得被移送法辦。(擷取自臉書警察之友會)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局保安大隊3名員警,今年1月25日執行勤務,在桃園地院門口攔查一輛自小客車,程姓駕駛下車後情緒激動、不斷咆哮,拒絕出示證件且一度要衝進法院大鬧,員警將他上銬保護管束,並在程男兒子的同意下安排強制就醫,豈料,事後程男到市警局督察室檢舉,表示要對3名員警提告妨害自由、傷害,3人全都被送地檢署,有員警的妻子痛批,市警局督察室未查到程男指控的證據,也未完成程序就任意將員警移送法辦,員警執法還得背上官司,這樣叫基層如何執法?
市警局表示,程男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被攔查後情緒激動、咆哮,且有傷害員警的狀況,員警為了保護他才予以上銬管束,並在程男兒子同意下強制就醫,程男事後到警局督察室表示要檢舉及對員警提出告訴,督察室將全案轉請刑大調查,並調閱現場畫面及職務報告,3名員警並無妨害自由、傷害等行為,但由於程男堅持提出告訴,因此依法將相關卷證送地檢署核分。
市警局強調,此案是因程男堅持提出告訴,並非警方主動調查,程男表明要提告,警方不能不受理,否則恐有瀆職等問題,對於警眷所指也會交由政風室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