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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瘋砍13刀嫌犯判9年6月 勇警張家逢:判決有點輕

新北市警員張家逢(病床上者)去年8月執勤時遭砍殺13刀重傷,圖為當時內政部長葉俊榮(左2)、警政署長陳國恩(左1)到加護病房探視情形。(資料照)

新北市警員張家逢(病床上者)去年8月執勤時遭砍殺13刀重傷,圖為當時內政部長葉俊榮(左2)、警政署長陳國恩(左1)到加護病房探視情形。(資料照)

2017/05/04 13: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保齡球國手吳志展不滿連收6張違停罰單,以剁骨刀連砍正在取締違停的員警張家逢13刀,高等法院今依殺人未遂罪判吳9年6月,還在休養的張家逢今特地趕到場聆判,他表示,半年多了,已恢復7、8成,身體還有點緊緊的,並無奈說「判決有點輕」。

審理時,張家逢幾乎每庭必到,他強調,吳志展明知他是穿著警察制服在報法,竟挑戰公權力,從監視器畫面、密錄器都可以清楚看出來,吳志展是毫不留情的一路追砍,明顯想置他於死,吳在審理期間堅決否認有殺人犯意,只是涉嫌傷害罪,還扯自己是中止犯,完全沒有承認自己的罪行,沒有悔意。

從去年8月2日被砍傷至今,張家逢傷勢已恢復大半,仍有部分傷勢未復原,他比劃指著胸部、手部等處,形容身體行動仍受限,好像是有一根繩子牽絆他,但已無大礙,他認為吳志展公然砍殺員警,讓社會付出這麼大的成本,吳應該付出相當程度的代價。

對於高院維持一審刑度,仍判吳9年6月,張家逢說尊重法院量刑,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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