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養樂多摻藥迷害女大生 色店長辯:想讓她對我有好感

2017/05/01 12:1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苗栗縣某餐廳的周姓店長,因覬覦店內打工的女大學生美色,4年前聖誕節前夕,騙她喝下摻有迷藥的養樂多意圖迷姦,女大生事後有尿失禁、暫時性失憶等後遺症,差點有生命危險,住院3天才脫險,不知有無遭周男性侵,審理時周男否認性侵犯行或意圖,掰稱「下藥只是想讓她對我產生好感」,最高法院認為並無性侵直接證據,今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周男3年6月徒刑定讞。

因周男的惡行,當時僅23歲的李姓女大生罹患憂鬱症而休學,周男(當時31歲)事後已辭去店長職,現在判刑確定後,必須入獄。

判決指出,周男在102年11月在苗栗一家西餐廳當店長時,外貌清秀、讀大四的李女在店內打工,周男剛和女友分手,預謀染指。

同年聖誕節前兩天,周男以交換禮物為由邀李女共進晚餐,李女為感謝周男照顧答應飯局。不料,周男先將網路上買來成分不明的粉狀迷藥,摻入養樂多內,開車接李女前往義大利餐廳途中,騙她喝下養樂多,等李女藥力發作昏迷時意圖性侵。

進入餐廳後,晚間7時40分,李女感到一陣暈眩、身體不適,周男將她扶上車,見她仍有意識,載她在竹南鎮上不斷繞行,不料,李女同居男友不斷打電話給李女關心其行蹤,周男只好於晚間10時將李女送回相約的超商,由李男帶回。

李女男友見她全身癱軟、意識不清,買牛奶給她喝,竟直接從鼻孔流出,加上李女換衣物時,竟發現她尿失禁、瞳孔渙散,將她緊急送醫,住院三天才出院。據醫院診指出,李女服用周男摻加的迷藥因混合安眠藥、鎮靜劑、三、四級毒品,不僅會造成暫時性失憶、尿失禁、呼吸抑制等後遺症,還會因互相加強藥物的效果,有造成生命危險的可能。

李女因無法記憶事發經過,且案發後驗傷發現她的處女膜有新傷,雖然周男否認性侵,仍然懷疑遭周男性侵,不過,因李女下體並未採到周男的DNA,也無法證明周男有指侵等不法,無法認定周有性侵事實,依加重強制性侵未遂罪判3年6月徒刑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