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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盜用竹竿勾屋內包 臉書動態露餡被逮

陳男利用竹竿從窗戶勾取屋內包包行竊,現場遺留有作案用竹竿。(記者張勳騰翻攝)

陳男利用竹竿從窗戶勾取屋內包包行竊,現場遺留有作案用竹竿。(記者張勳騰翻攝)

2017/04/30 11:50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市一處社區內,有3住戶遭竊,其中2住戶屋內包包被竊,現場遺留竹竿,警方懷疑竊嫌利用竹竿伸入屋內勾包包竊取財物,警方在一住戶竹竿上採集到32歲陳姓男子指紋,但陳男居無定所,最近他在臉書PO上新的動態,前往高雄市一家飯店將他拘提到案,他坦承涉行竊,今天依竊盜罪送辦。

警方調查,苗栗警分局據報前往採證,發現住戶窗戶旁地上長竿及散落於現場被害人的物品,調閱監視器查發陳男騎腳踏車犯案,後來在一家未被行竊得逞住家的綠色竹竿上,採集到陳男指紋,查出陳男曾於103年7月間在彰化以竹竿勾取被害人置放於客廳的包包,其手法與苗栗縣所發生的竊案相似。

警方發現陳男是孤兒,戶籍還設在孤兒院,之前犯下20件竊案的前科紀錄,完全與苗栗縣無關聯性,名下無任何財產,且居無定所,臉書動態也未更新,苗栗警方最近在「網路巡邏」時,發現陳男在個人臉書留下在高雄一家大飯店上班的訊息,經與高雄當地警方聯繫,確認陳男在該處工作後,立即向苗栗地檢署聲請拘票,將他拘提到案。

陳男供稱,他到苗栗找網友時,因身上錢不夠,才臨時起意先竊取腳踏車,再找社區利用住家的竹竿行竊,竊得兩個包包,其中一個有1千元、證件等,另一個裝衣物及沐浴乳。

苗栗警方在一住戶綠色竹竿上採集到陳男指紋,鎖定他涉嫌行竊。(記者張勳騰翻攝)

苗栗警方在一住戶綠色竹竿上採集到陳男指紋,鎖定他涉嫌行竊。(記者張勳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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