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錯安全帽被當賊 衰男遭訴崩潰痛哭
陳男拿錯安全帽被當賊,遭士林地檢署依竊盜罪起訴,所幸士林地院判無罪,還他清白。(資料照,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61歲陳姓男子騎妻子的機車外出買午餐,因他記憶功能輕微衰退,將一頂掉地上的安全帽誤認成妻子的,便順手撿起帶回家,遭原主人提告竊盜,陳男事後將安全帽歸還,解釋是不小心拿錯,但士林地檢署不採信,仍將他起訴,所幸士林地方法院判無罪,還他清白。
據了解,陳男雖自認無罪,仍很自責拿錯,除將安全帽歸還,還捐款3000元與被害人和解,士林地院開庭時,法官依正常流程詢問陳男「要不要認罪」,陳男受到刺激,庭後情緒崩潰,在法庭外痛哭尖叫,1年多來也過得很煎熬。
檢方起訴指出,陳男去年1月27日中午,騎乘妻子機車至北市北投區買午餐,在一間蚵仔麵線店前停車,見一頂寶藍色安全帽掛在相鄰機車後照鏡上,先徒手將安全帽拍落地上,撿起放置另輛機車坐墊上,再進店消費,買完出來又拿起安全帽,放入妻子機車的置物籃,得手後駛離現場。
陳男到案否認犯行,辯稱當天因自己機車爆胎,臨時借用妻子機車,未特別注意車上有哪些物品,進麵線店時突然聽到後方有東西掉落聲音,回頭發現置物籃下方有頂安全帽,他不知道是誰的,就先撿起隨意放置,應該會有人拿走。
他說,他出店後發現安全帽還在原位,回想起妻子有一頂樣式簡單、顏色鮮豔的安全帽,想說可能是妻子的,怕遺失會被妻子叨念,才決定拿走該頂安全帽。
法官審理發現,檢方起訴證據中,監視器畫面只有截圖及簡單圖說,認為有疑慮,遂傳喚承辦警員出庭作證,並要求提供原始影片勘驗,果見陳男是在穿越機車間縫隙時,「不小心」碰掉安全帽,離去前也有來回觀望安全帽及置物籃,遲疑近10秒鐘才拿走安全帽。
陳妻出庭也證稱,她原以為多出來的安全帽是鄰居放錯,起初不以為意,直到警方以車牌追查她到案,她在警局了解案情後,立刻打給陳男詢問:「藍色安全帽是不是你拿的?」陳男才回應:「那頂不是妳的嗎?」得知拿錯後也立刻歸還被害人。
由於陳男辯護律師主張陳男有精神疾病,法官另送精神鑑定,報告指出他的記憶功能較一般人低落,因此認為陳男確實可能記錯,將該安全帽誤認成妻子的,判他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