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女抓狂打護理師 患有恐慌症獲輕判
一名盧姓女子因酒後不適送醫,竟揮拳打臉護理師。基隆地院考量她患有恐慌症,依傷害罪判她拘役10天,得易科1萬元罰金。示意圖,與內文無關。(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盧姓女子酒後身體不適,被父親送醫救治時,竟揮拳打臉護理師。基隆地院考量她患有恐慌症,依傷害罪判她拘役10天,得易科1萬元罰金。
判決指出,24歲盧姓女子去年12月間某日晚上11時許,因酒後身體不適,被父親送往新北市金山區台大金山分院救護。
盧女躺在病床接受謝姓女護理師量血壓時,不僅不願配合,還揮拳打了謝女左臉一拳。
檢警調查後,將盧女依違反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強暴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時,盧女拿出她患有焦慮症與恐慌症證明。法院審酌她打護理師時,因恐慌、焦慮症發作而情緒不穩,判她拘役10天,得易科1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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