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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搶快左轉撞死無照高中騎士 判賠343萬元

黃姓碩士生騎車行經新竹一處路口搶快左轉,撞死直行的無照高中生騎士,高等法院認定高中生沒有可歸責事由,判黃男應賠償家屬343萬。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黃姓碩士生騎車行經新竹一處路口搶快左轉,撞死直行的無照高中生騎士,高等法院認定高中生沒有可歸責事由,判黃男應賠償家屬343萬。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2017/04/06 15: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黃姓碩士生5年前騎機車在新竹市路口搶快左轉,撞上對向騎機車直行的17歲王姓高中生,王來不及閃躲被撞死,黃男辯稱,王男是高中生無照駕駛,也有過失。高等法院認為,黃男搶快突然左轉,就算王男領有駕照、技術純熟,也不能避免車禍發生,認定王男並無可歸責事由,扣除王家已獲被害人補償金200萬元,今判黃男需賠償王男父母共343萬元。

判決指出,101年11月13日晚7時,黃男騎機車行經新竹市南大路、東南街口要左轉,依交通規則應該在距交叉路口30公尺前,先以手勢或顯示方向燈後,再騎到路口中間,確認對向沒有來車再左轉,但黃男為了搶快,竟騎到路口就壓車左轉東南路,撞上直行的無照機車騎士王姓高中生。

當時甫滿17歲的王男,發現黃男突然左轉,即緊急煞車,仍因閃避不及和黃男發生嚴重碰撞,造成嚴重肺挫傷、顱內出血併腦水腫等傷害,送醫急救仍不治。

刑事部分,黃男被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徒刑、緩刑3年確定,須支付家屬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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